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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補助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考生交通費(以臺鐵、捷運及公車往返車資為限,持票根實報實銷)及住宿費(1600元為限,持住宿飯店發票實報實銷)
考試當天請持交通票根、住宿發票(發票請打統一編號:76211194)、考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郵局存簿影本,待審核通過後,補助費用將以劃帳方式給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