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棄選】相關事宜
107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棄選】相關辦理時程及規定。
一、辦理程序:
(一)列印及收件時間:108.5.3(五)9:00~108.
(二)列印位置:選課系統/(簽入帳號密碼)/選課相關資訊/
(三)棄選公佈:繳交日起三個工作日後,可於選課系統/(
二、相關規定:
1、依據85學年度第2次行政會議決議,棄選科目至多2科,
2、棄選科目將會出現在成績單內,並註明棄選字樣,
3、因棄選辦理日期已近學期三分之二,學分費(學分學雜費)
4、修習遠距教學課程,不得辦理棄選。
5、本校學生已完成校際選課程序後,
6、棄選單如有偽簽或未經許可代簽之情事,一經發覺,
7、違反上述事項者棄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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